以下條款與條件與租賃協議一起構成承租人(以下簡稱「承租人」)與 Rentalbike.hk Limited(以下簡稱「本公司」)之間關於以下方面的摩托車租賃服務協議(「協議」):使用適用租賃協議中指定的車輛。
定義。
《租賃協議》是本公司在租賃開始前向承租人提供的載有承租人、司機、車輛和摩托車租賃服務詳細資料的文件。
「協議」具有本文序言中規定的含義。
「該車輛」指承租人在本次租賃項下透過預訂平台預訂並依本協議駕駛的車輛。
「摩托車租賃期」是指從公司向承租人提供上述車輛的時間到承租人有義務將上述車輛的所有權歸還給公司的時間段。
承租人承認並同意:
1. 承租人的義務。
1.1 承租人應確保該車輛不得運行;
違反海關規定或以任何其他非法方式運輸貨物的,
推動或牽引任何車輛或拖車,
在賽車運動賽事中,
任何受到酒精或毒品影響的人,
在香港以外,
車輛僅由承租人經營,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2. 駕駛執照和最低年齡要求。
2.1.香港居民:持有香港身分證,並持有香港駕照5年以上。承租人應上傳清晰且可接受的香港身分證圖像和有效駕駛執照。若香港駕駛執照無法證明承租人持有有效駕駛執照超過5年,則需提供其他證明。駕駛員最低年齡要求:30歲。
2.2.對於海外客戶:持有有效護照。司機護照須顯示入境香港日期及香港出入境部門出具的訪客入境單,並持有海外駕駛執照5年以上(若海外駕駛執照非英文,則須附上有效的國際駕駛執照) )並且司機應提供文件作為地址證明。駕駛員最低年齡要求:30歲。
3. 承租人進一步確認並同意。
3.1.據他所知和所信,駕駛該車輛的人均未患有任何身體虛弱或未矯正的視力或聽力缺陷。
3.2.如果承租人有的話,他將在取車前向公司聲明;
3.2.1.在過去 5 年內因任何與機動車輛駕駛活動有關的罪行而被定罪。
3.2.2.承租人有責任在取車時檢查該車輛是否有損壞。這包括所述車輛外部的任何刮痕、凹痕或磨損。如果歸還上述車輛後發現損壞,並且在提取上述車輛時未報告任何損壞,承租人將對任何及所有損壞以及更換零件和人工費用的指示性費用負責。
3.2.3.任何車輛維修、更換零件和人工費將按照公司規定的建議零售價向承租人收取。本公司保留根據需要估算和評估所有車輛維修、更換零件和人工成本的權利。
3.2.4.承租人應遵守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和條件。如果承租人未能遵守任何條款,承租人可能無法享受公司的保險單,並且承租人需要賠償公司因摩托車租賃期間發生任何事故而產生的所有索賠或責任以及產生的任何維修費用。
4. 付款及罰款.
4.1.租金、損壞和竊盜保險免賠額以及雜費按本租金中規定的費率計算。
4.1.1.承租人同意提供承租人名下的信用卡,以依照租賃保證金費率的規定預先授權租賃保證金。預授權交易將在取車和到店時進行。
4.2.承租人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任何違法行為,並必須遵守所有交通法規。
4.2.1.上述租賃期間的一切法律責任及交通違規行為均由承租人承擔。
4.2.2.一旦在上述租賃期間內收到任何交通違規通知,如違規停車、超速、沖隧道、闖紅綠燈等,承租人應繳納所有相關違規罰款。
4.2.3.若承租人未能在21日內繳納任何罰款,而本公司收到警方罰款繳款通知書,或本公司收到要求提供司機身分資料的通知,則每張罰單將額外收取HK$200的手續費加上原來的罰款金額。
4.2.4.承租人的保證金也將暫時扣留,直到確認交通違規行為已解決並支付相關罰款和責任為止。如果因承租人違規停車而導致該車輛被警察拖走,則承租人應承擔所有費用。
4.3.本公司因向承租人收取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而產生的費用,包括法律允許的合理律師費;
4.3.1.本公司承擔修理上述車輛的碰撞或翻轉損壞的費用,但是,如果上述車輛按照本協議的所有條款操作,則承租人對此類損壞的責任不得超過該車輛的免賠額。
4.4.承租人收到狀態良好的上述車輛,並承認對租賃期間消耗的所有燃油費用負責。提供半罐或滿罐,歸還時必須由承租人負擔重新加註的費用。否則,承租人將按照公司規定的費率按每公升燃油的價格收取費用,另加 HK$200 的加油附加費。
4.5.承租人依照公司要求提供信用卡資訊並簽署授權表,授權公司從承租人的信用卡扣留相應租賃車輛的保證金和保險免賠額。
4.6.如果公司在取車時發現承租人不符合本條款與條件第 2 條規定的摩托車租賃要求,則承租人已透過信用卡支付的租賃費中的 100% 將被沒收。
4.7.若缺席或取消,將收取 100% 的租賃費,且不予退款。
4.8.如果還車晚於預定時間,則每超過預定還車時間 2 小時將收取 $200 滯納金,直到車輛返回還車地點。
4.9.保證金金額和保險免賠額將在三十 (30) 個工作天內退還給承租人,但須遵守任何未清金額,例如違規、罰款和車輛、裝備損壞指示金額。
5. 保險和意外事故。
5.1.承租人和任何其他駕駛員作為受保第三方騎士參與汽車保險單。若發生事故、損壞或失竊,承租人需承擔相應的保險免賠額。不包括涵蓋任何個人物品被竊或遺失的保險或人身意外保險。
5.1.1.承租人可以升級保險選項並減少收取摩托車租金時的應付保險超額額。保險升級選項和指示費率可在店內找到。
5.2.承租人進一步同意,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透過以下方式保護公司和公司保險公司的利益:
5.2.1.在公司營業時間內致電公司
5.2.2.立即通知警方,並告知是否需要查明另一方有罪,或是否有人受傷;
5.2.3.取得有關各方和證人的姓名和地址;
5.2.4.在與公司討論之前不承認責任或有罪;
5.2.5。在沒有足夠的保護和固定措施的情況下,不得遺棄所述車輛;
5.2.6。未經本公司許可,不得修理車輛或選配配件。
5.2.7.填寫本公司提供的保險理賠表,進一步提供包括圖表在內的詳細報告;
5.2.8.如果摩托車在公司營業時間以外發生故障,請撥打所提供的緊急服務專線。
6. 分行取貨和退貨服務。
6. 承租人應遵守下列分行取件和歸還服務條款。
6.1.承租人將按照預訂協議中指定的預定歸還日期和時間,將上述車輛連同所有輪胎、工具、摩托車文件、配件和設備歸還至香港的公司車站。
6.2.如果承租人希望早於預定還車時間還車,則必須在公司營業時間內完成還車手續。
6.3.預訂後如需更改接機或還車時間,承租人須於辦公時間內至少提前2小時聯絡公司,公司將視人手狀況安排。
6.4.如果承租人希望在預定歸還時間之前歸還摩托車,則承租人需要獲得公司的批准。
6.5.承租人承認對租賃期間消耗的所有燃料費用負責。提供了一個滿水箱,返回時必須由承租人承擔重新加滿水的費用。否則,加註燃油需加收 HK$200 附加費,並依本公司規定的每公升成本加收燃油成本。
6.6.如果承租人在預訂時選擇的車輛意外無法使用,公司可以提供類似的車輛(可能與預訂時型號不同)作為替代車輛。
7. 責任限制
7.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均不對承租人或其他駕駛承擔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間接、偶然、特殊或後果性損害,包括利潤、收入、商譽、預期節省商業機會的損失。
7.1.承租人特此免除公司對承租人或任何其他人在租賃期間或將車輛歸還給公司之後留在車輛內或車輛上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壞承擔的責任。承租人也同意使公司免受因此類損失或損壞而產生的所有索賠和費用,並為公司辯護和賠償。
8. 附加條款。
8.1.本公司提供的租賃車輛沒有里程限制。
9. 一般條款.
9.1.摩托車型號和顏色無法保證,需視供應情況而定。此外,本公司保留自行決定拒絕承租人提交的任何車輛預訂請求的權利
9.2.若香港天氣惡劣,租賃服務的注意事項及更改將視情況而調整:即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或一號或三號颱風信號生效時、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八號或以上台風信號懸掛或預計懸掛時,租賃服務可能會延遲甚至取消。須遵守天氣警告和香港政府天氣建議。
10. 協定.
10.1.本協議涵蓋公司與承租人之間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公司與承租人之間以前的所有諒解和協議。
10.2.本公司保留定期修改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本條款及細則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10.3.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受香港法律管轄並受香港唯一管轄。
10.4.承租人瞭解條款和條件,承租人正在執行本協議並受其約束。
電單車租約條款與細則
以下條款與細則,構成租賃協議,構成租賃協議服務(「協議」),由承租人(以下簡稱「承租人」)與Rentalbike.hk(二輪租賃貸款)之間就適用租賃協議中所識別的使用車輛倉庫達成。
定義
「租賃協議」指在租賃開始前,本公司提供給承租人的文件,包含包含承租人、駕駛者、所述車輛及電單車租賃服務詳情。
「協議」指本文前言所述的含義。
「所述車輛」指承租人透過預訂平台預訂並依本協議駕駛的車輛。
「電單車租賃期間」指公司將規定的車輛提供給承租人與承租人必須將規定的車輛歸還給公司之間的時間。
因此,承租人確認並同意:
- 承租人的義務。
- 承租人應確保所述車輛:
不得以任何非法方式運送貨物,違反海關規定;
不得推動或牽引任何車輛或拖車;
不得參加賽車活動;
不得由任何受酒精或藥物影響的人員駕駛;
不得在香港以外地區操作;
僅限租客操作,且駕駛者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2. 駕駛模擬及最低年齡要求。
香港居民:持有香港身分證,並持有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超過五年。執照超過五年,則需要其他證明。
2. 1 海外駕駛人員:持有有效護照。 ,則需附上有效的國際駕駛執照)。
2. 2 承租人進一步確認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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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在此確認,根據其相同及所信,將駕駛該車輛的任何人均未患有任何身體缺陷或未矯正視力或聽力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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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承租人有以下情況,則需在取車前向本公司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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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過去五年內因任何與駕駛汽車活動相關的罪行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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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有責任在取車時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傷。承擔所有損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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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應遵守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和條件。產生的任何維修費用均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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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承租人有以下情況,則需在取車前向本公司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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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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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損壞和竊盜保險的免賠額及其他雜費按本租約中所列的費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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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不得使用該車輛從事任何非法活動,並必須遵守所有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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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須在上述租賃期間內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交通違規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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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在上述租賃期間內收到任何交通違規通知,例如違規停車、超速、隧道快速通行和交通燈違規等,承租人應支付所有相關違規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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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承租人在二十天內未能支付任何罰單,且公司收到警方的罰單支付通知,或公司收到要求提供駕駛人身份詳細資料的通知,則每張罰單另加港幣二百元元手續費,外加原始罰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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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的保證金也將暫時被扣留,直至確認交通違規已解決,相關罰款和責任已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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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不得使用該車輛從事任何非法活動,並必須遵守所有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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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籌集承租人依本協議籌集資金而產生的費用,包括法律允許下的合理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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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用於修理該車輛碰撞或翻覆損壞的費用,前提是如果該車輛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進行操作,則承租人對此類損壞的責任不應超過該車輛的免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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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籌集承租人依本協議籌集資金而產生的費用,包括法律允許下的合理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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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接收車輛時確認其狀況良好,並承認為租賃期間所消耗的所有燃油費用。升向承租規定的人費,另加港幣二百元的加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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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依公司要求提供信用卡資料並簽署授權表,授權公司從承租人的信用卡扣留相應租賃車輛的保證金和保險免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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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在取車時發現承租人不符合本條款與條件第二條規定的電單車租賃要求,則將未收承租人已超出信用卡支付的全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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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未出現或取消預訂,將全額收取費用,且不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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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超過車輛預定歸還時間,每延遲兩小時將收取港幣二百元以上期費用,直到將車輛歸還至指定地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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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金金額和保險免賠額將在三十個工作天內退還給承租人,但需家鄉任何未結清的費用,例如罰款、罰金以及車輛和設備損壞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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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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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和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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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保險計劃對於第三方死亡或人身傷害的法律責任最高賠償金額為港幣一億元,而對於第三方財產損壞的法律責任責任最高賠償金額為港幣五十萬元。情況下,承租人需承擔相應的保險免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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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進一步同意,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透過以下方式保護公司和公司保險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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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營業時間致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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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即通知警方,並通報是否需要查明對方的過錯,或是否有人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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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參與事蹟及證明人的姓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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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與公司討論之前,不承認責任或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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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沒有安全保障和保護措施的情況下,不得丟棄該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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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對車輛或選配配件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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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一步提供詳細報告,包括填寫本公司提供的保險報表及附加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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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單車在公司營業時間內發生故障,請撥打提供的緊急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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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進一步同意,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透過以下方式保護公司和公司保險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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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和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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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取車及還車服務。
承租人應遵守以下分行取貨和歸還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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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依照協議中規定的還車日期和時間,將所租賃的車輛及所有輪胎、工具、電單車文件、配件和設備,歸還至香港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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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承租人希望比預定還車時間提前還車,則必須在公司的營業期限內完成還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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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變更取車或還車時間,承租人必須在辦公期間內至少提前兩小時聯絡公司,公司將根據人手情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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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承租人希望比預定還車時間提前還車,則需要獲得公司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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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為承認租賃期間所消耗的所有費用負責。元的加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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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承租人在預訂時選擇的車輛意外無法提供,公司可以作為類似的車輛替代,這可能不是所預訂的相同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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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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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對承租人或附加駕駛人不承擔任何間接、附帶、特殊或衍生損害責任,包括因本協議而產生或相關的利潤、收入、商譽、商機或預期節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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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特此公司對承租人或任何其他人在租賃期間,或將車輛歸還給公司後,留在車輛內部或車輛上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為公司辯護及賠償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以及基於或引起的所有指控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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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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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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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提供的租賃車輛沒有達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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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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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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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單車型號和顏色無法保證,需視供應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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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香港黃色暴雨警報信號,投影服務將根據情況進行考慮和調整:即或紅色暴雨警報信號,或一號或三號颱風信號生效時、黑色暴雨警報信號生效時、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暫停或預設會暫停該訊號時,租賃服務可能會延遲甚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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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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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定.
- 本協議涵蓋公司與承租人之間的所有協議,並取代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先前的所有理解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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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保留修改定期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本條款及細則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 本公司保留修改定期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本條款及細則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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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受香港法律管轄,並需遵循香港的獨特管轄權。
- 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受香港法律管轄,並需遵循香港的獨特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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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條款和條件,並在簽署本協議後受其約束。
- 承租人條款和條件,並在簽署本協議後受其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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